根據(jù)《合同法》和《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》的規(guī)定,簽訂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注意以下幾點:
(1)必須遵守國家法律,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,擾亂經(jīng)濟秩序,破壞國家計劃,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,牟取非法收入;
(2)必須貫徹平等互利、協(xié)商一致、等價有償?shù)脑瓌t。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;
(3)除短途駁運、擺渡零星貨物,雙方當事人應可以即時清結(jié)者外,訂立的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。大宗物資運輸,可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。對其他按規(guī)定必須提送月度托運計劃的貨物,經(jīng)托運人和承運人協(xié)商同意,可以按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或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。零星貨物運輸和計劃外的整批貨物運輸,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;
(4)按月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內(nèi)容:
①貨物名稱;
②托運人和收貨人名稱;
③起運港和到達港,海江河聯(lián)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;
④貨物重量,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;
⑤違約責任;
⑥特別條款。
(5)貨物運單應具備下列內(nèi)容:
①貨物名稱;
②重量、件數(shù),按體積計費的貨物應載明體積;
③包裝及運輸標志;
④起運港和到達港,海江河聯(lián)運貨物應載明換裝港;
⑤托運人、收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;
⑥運費、 港口 費和有關的其他費用及其結(jié)算方式;
⑦承運日期;
⑧運到期限(規(guī)定期限和商定期限);
⑨貨物價值;
⑩雙方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。